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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知识

陕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时间:2011/11/29 16:37:54

目    录
一、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机遇 
(一)主要工作成效 
(二)主要问题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二、坚持环境优先,确立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转型 
(一)突出环境优先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二)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三)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四、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保惠民 
(一)继续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实施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改善大气和声环境质量 
(三)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四)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维护生态安全 
五、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一)夯实环境风险管理基础,建立全防全控保障体系 
(二)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三)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遏制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四)提高固体废物处置水平,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六、坚持分类指导,实现协调发展 
(一)推进分区分类指导战略,促进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二)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构建数字环保,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七、落实八项举措,实施六大工程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三)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四)重金属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五)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六)全民环保素质提升工程 
八、构建长效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一)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三)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制度 
(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五)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六)创新环境经济政策 
(七)加强环保科技研究 
(八)加大环境宣传力度 
(九)加强各部门环境保护力度 

“十二五”期间,是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共赢的关键时期。制订和实施《陕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绿色生态陕西,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机遇
(一)主要工作成效
“十一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坚持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完成污染减排刚性指标为要务,加强了“一山两水三大板块”的环境治理。围绕蓝天、碧水、生态良好和环境安全四大目标,实施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4.9%、城镇化率五年提高9.3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提前完成,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一五”环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
专栏1:陕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 年

2010 年

2010 年规划目标

2010 年比 2005 年增减情况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 万吨 )

35.04

30.77

31.5

-12.18%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 万吨 )

92.2

78.77

81.1

-15.55%

3

渭河综合污染指数

4.44

1.74

 

-60.8%

4

10 个设区市空气污染综合指数

2.37

1.97

 

-16.9%

5

10 个设区市 27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水质监测项目达标率( % )

100

100

100

 

6

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 % )

4.89

5.52

5-6

0.63

7

生态示范县(区)数量

2 个国家级

新建 4 个国家级; 25 个省级

新建 3-5 个

国家级

2 个国家级; 25 个省级

7 生态示范县(区)数量 2个国家级 新建4个国家级;25个省级 新建3-5个
国家级 2个国家级;25个省级
过去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五年,也是环境保护事业工作力度最大、发展最快、效果最好的五年。全省GDP总量和环境竞争力排名均居全国第17位,初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惠民工程,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工作精彩纷呈,亮点频现。污染减排走在了全国前列,局部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环保工作理念、方法、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充分发挥了对经济转型的调控作用。率先开展的渭河上下游水污染补偿及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引起了国内广泛关注。《2010年陕西蓝皮书》显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度在所有参与评价的社会经济发展类指标中为最高。“十一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环保事业业已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大舞台,跨入了全国先进行列。
专栏2  陕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计划。截至2010年底,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相对2005年分别削减15.55%和12.18%,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29.6%和21.8%。完成率分列全国第11位和第10位,在西部均列第1位。
环保惠民工程不断显效。截止2010年底,10个设区城市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项目达标率四年来均为100%。空气污染综合指数由2005年的2.37下降到2010年的1.97。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在300天以上,超额完成280-300天的目标任务。交通噪声基本达标,区域环境噪声较2005年有所降低。酸雨发生区域缩小,发生频率较2005年同比下降8.9个百分点。渭河综合污染指数比2005年下降60.8%,干流出省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浓度达到Ⅴ类水质标准。汉、丹江出境水质持续保持在Ⅱ、Ⅲ类标准内。
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通过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集中整治,加大了秦岭生态保护力度,有效制止了“三乱三不到位”问题,生态功能得到修复,环境得到改善。针对渭河干流水体黑臭和丧失生态功能问题,采取“关、建、治、管”四大举措,从2008年起,渭河干流出陕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连续两年以15%的速度下降,2009年实现了出境断面水质Ⅴ类目标,基本解决了黑臭现象。陕南通过狠抓黄姜皂素、采矿冶炼企业专项整治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黄姜资源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废水产生量减少了一半,确保了汉江、丹江出境水质稳定达标。陕北通过持续抓煤炭开采的污染整治,推广循环经济和多联产技术,关小建大、淘劣扶优等举措,有效解决了发展中的环境问题,探索了资源富集区发展与环保的新途径、新路子。针对铜川川口地区小水泥企业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通过省市统筹、关小上大、调整结构等措施,使昔日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重现蓝天。
城镇治污设施建设计划提前实现。到2010年底,全省污水处理厂由2005年的8座增加到73座,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10%提高到60%以上;全省累计建成和在建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90个,垃圾无害化处置率由2005年的40%上升到69%;完成现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26台(套),全省火电脱硫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91.8%,是2005年的17.4倍,
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初步建成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架构。全省累计建成1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37个空气自动监测点、88个辐射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3个辐射环境预警站(点)及省市县三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42个。为398个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监控中心稳定联网270家。基本建成了城市放射性废源(废物)库,安全收贮了4860枚废旧放射源和4845.4公斤放射性废物。初步构建了集辐射项目审批、辐射安全行政许可、辐射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以及放射性废物管理为一体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初步构建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环境执法系统、环境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框架,数字环保监管能力大大提升。
农村环保工作稳健起步。2008年以来,全省支持15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6个畜禽养殖项目污染整治,97个生态示范创建“以奖代补项目”,直接受惠群众134.3万余人。实施了“十百千”生态创建活动,累计建成生态示范县(区)31个,生态乡镇76个,生态村253个。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55个,总面积113.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2%,较2005年增加了0.63%。
环保法制、宣传、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五年来,省人大颁布地方法规9部,省政府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颁布地方环境标准17项,环保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环保宣传教育精彩纷呈。每年在中、省各大媒体刊播环保新闻达千余条,拍摄了全国首部环保题材电影《绿水》,组织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和“陕西十佳环境执法卫士”、“十大环保新闻”等一系列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环境宣传活动,全民环保意识明显提高。环保科技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完成了《陕西省环境承载力与环境保护战略研究》等4项基础性研究项目,承担了国家“重大水专项”研究任务。开展环境科研攻关163项,获科技部和环保部奖励9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102项。环保科技创新体系、环境标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环保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横向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全省经济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环境保护仍处在保护与破坏、改善与恶化相持阶段。主要表现在:就认识而言,个别地方还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就发展模式而言,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压力依然巨大,资源环境硬约束问题依然突出。就环境竞争力而言,环境管理竞争力、环境协调竞争力、环境影响竞争力与生态环境竞争力、资源环境竞争力不相匹配。就环境形势而言,是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根本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望矛盾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安全隐患面广量大,环保监管能力依然薄弱。
专栏3  陕西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截止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强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有4个为劣V类水质。渭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超环境容量2倍以上,水资源利用率已接近70%,排污总量居高不下与环境容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渭河干流仍有9个劣V类水质断面(含入黄断面),氨氮平均浓度超V类水质标准1倍以上,成为主要污染因子。区域细颗粒污染、光化学烟雾污染、阴霾天气污染等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显现,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越来越大。
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全省尚有41个市(县)污水处理厂、45个垃圾填埋场未建成。已建成的环保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不佳,再生水回用率不足10%。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较2005年增长了20.9%,综合利用率仅为54.0%。危险废物产生量较2005年增长2.3倍,但省危废中心仍未达到运行要求,汉中危废处置中心未完全建成,部分地市医废处置中心仍未正式投运。
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据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全省农业污染源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占总量的26.52%、15.79%;农村污染负荷占全省整个污染负荷的比重达到33%,部分地区达到70%以上,并且有加重的态势。污染因子复杂多样,对食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构成威胁。农村污水、垃圾处置滞后,畜禽养殖业污染突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我省有色金属资源丰富,全省涉重金属企业179家,其中102家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隐患。一些企业周边的地表水和土壤受到污染,尤其是铅、汞、铬、镉、砷冶炼造成的累积性重金属污染在局地十分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成为投诉、上访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环境安全隐患面广量大。我省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环境问题凸显期,环境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上升。全省有20个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工矿企业、加油站等多种污染源,有68个县(区)只有单一水源。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依然滞后。市县环保部门大都没有专门的辐射监管机构、应急监管机构和固废管理机构,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监测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一些工作仅仅处于刚刚起步和被动应付阶段。现有的部门业务用房缺、设备配置差、人员编制少、综合素质低、经费落实难、标准化达标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农村与重点工业园区环保监管不力,工作责任难以落实。
(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是陕西站在新起点,迈向中等发达省份的机遇期,也是发展方式的战略转型期。全省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势头不会减慢。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这一期间将是我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凸显期、交错期。预计到2015年,全省GDP总量将达到2.0万亿元以上,城镇化率将由46.5%提高到57%。新增煤炭消费量0.9亿吨,其中新增电煤消费0.38亿吨。GDP总量和煤炭消费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和环境质量改善带来巨大压力。
一是污染减排压力巨大。“十二五”国家将污染减排指标由“十一五”的两项增加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氮四项,并把环境质量纳入衡量减排成效的考核内容。按现在的资源消耗、污染控制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预测,到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较2010年分别新增56.24万吨(其中农业新增39.29万吨)、23.57万吨、20.23万吨和3.21万吨(其中农业新增1万吨)。减排空间缩小,减排种类增多而形成的压力巨大,形势更加严峻。
二是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关中地区环境纳污能力和资源供给能力双超载,属超负荷发展。陕北地区环境纳污能力、生态资源、水资源呈超载状况,特别是煤炭资源开采累积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明显加剧。陕南地区虽然环境承载力较强,但区域敏感,发展空间受到诸多限制,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区域污染、重金属污染和生态破坏日趋加重。尾矿库泄露、交通运输事故等引发的环境污染已成为重大的环境隐患。
三是复合型环境问题凸显。我省的环境污染问题是渐进累积的,具有明显的压缩型、复合型特点。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污染物介质已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已由单纯的工业点源向工业、农村、生活、机动车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类型已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物复合型转变。污染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区域、流域转变。
四是核与辐射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十二五”期间,我省核燃料生产企业规模扩大,铀矿企业也在加大负荷生产。核技术利用单位数以每年约20%的速度增长,辐射装置的最大装源量将居西北首位,核与辐射监管任务将会更加繁重。
专栏4    陕西省“十二五”污染减排压力预测     单位:万吨

指标

2010 年预计排放量

2015 年预计控制量

其中 : 静态削减量

新增量

合计削减总量

COD

83.31

76.98

6.33

56.24

62.57

氨氮

6.01

5.42

0.59

3.21

3.8

二氧化硫

89.24

82.19

7.05

23.57

30.62

氮氧化物

67.8

61.01

6.79

20.23

27.02

新时期加快发展环保事业也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
一是十七届五中全会确定的主题和主线把环保工作摆在了更为重要的地位。“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省委把生态环境保护上大台阶作为“十二五”时期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都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二是中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历史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覆盖面大、含金量高、操作性强,这为高起点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三是国家级规划实施的战略机遇。2009年通过的《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拟将关中打造成全国内陆型经济开放开发的战略高地,要求区域发展要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拟启动实施的《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规划》,标志着陕北成为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将加强对陕北生态建设和区域水资源的统一配置,必将促进我省能源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地方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陕南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地,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全面启动,陕南生态环境保护必将纳入国家生态安全战略。这些国家级重大战略规划的实施,标志着陕西的发展和环境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面,必将带动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四是全省经济综合实力增长,为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经过西部大开发十年的发展,全省经济社会跃上了一个新台阶。GDP从1999年的159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021亿元,人均GDP跨入4000美元大关,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更大规模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具备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物质条件。
二、坚持环境优先,确立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环境优先、环保惠民战略,以削减污染物总量、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引领、支持清洁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瓶颈,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保长效机制和统一高效协调的环境管理体制,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⑴环境优先,统筹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将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环保惠民,保障安全。
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坚持全过程预防,从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⑶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完善环保法规,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⑷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全面推进解决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集中力量、分类指导,解决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
⑸科技创新、环境友好。坚持科技创新,破解技术瓶颈,提高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新路子,实现清洁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友好。
(三)规划目标
妥善处理环保与发展、稳定、民生的关系,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内在统一。推动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升环境竞争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实现,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环境安全,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上大台阶。
主要控制指标是:
(1)总量控制
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7.6%和7.9%;氨氮、氮氧化物分别较2010年静态削减9.8%和9.9%。
(2)环境质量
①水环境
——10个设区市2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指标考核达标率达到90%以上;
107个县(市、区)及30个重点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水质考核指标达标率达到100%。
——汉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丹江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渭河干流宝鸡段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西安、咸阳段消灭劣Ⅴ类;入黄断面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浓度达到Ⅴ类标准。渭河主要支流入渭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标准;
嘉陵江、无定河、延河水质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标准。
②环境空气(以现有的评价体系考核)
——关中、陕北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空气天数达300天以上,陕南设区市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空气天数达320天以上。
——80%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市区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③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功能区噪声平均值在“十一五”末基础上有所降低。
④生态和农村环保
——受保护国土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推进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
——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建成4000个农村环保综合整治示范村,受益人口达600万人。
⑤核与辐射安全
确保全省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防止重大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发生。
(3)污染防治
①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以上,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30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其中,西安市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一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80%以上,污泥处理处置率达50%以上(稳定化处置后填埋)。其中,西安城市污泥处理处置率达80%以上。
②关中、陕北设区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县(市、区)达10%以上;陕南设区市达10%以上。
③全面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确保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
④107个县(市、区)和30个重点镇均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安全处置率达到90%以上;
(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①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②省、市、重点县环境监测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③省、市两级辐射监察、监测机构,宣教管理机构及信息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④建立重点镇和工业园区环境监察机构;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设区市及试点县固废管理机构;
⑤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及应急响应网络。
专栏5:陕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主要规划对象明细

序号

规划对象

名称

1

10 个设区市 27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西安:黑河水源地、灞河、沣河、渭滨自来水厂

宝鸡:冯家山水库、嘉清水源地

咸阳:咸阳市 1 ~ 5 号水厂

铜川:柳湾水源地、桃曲坡水源地、柳湾井水源地、西河水源地

渭南:沋河水库、东厂水源地、西厂水源地

延安:王瑶水库

榆林:红石峡水库、榆阳泉、普惠泉

汉中:一水厂、二水厂

安康:马岭坡水源地

商洛:城东水源地、城西水源地

2

渭河干流国控断面

潼关吊桥、耿镇桥、天江人渡、卧龙寺桥、咸阳铁桥

3

渭河主要支流

金陵河、灞河、黑河、沣河、皂河、涝河、临河、沋河、漆水河、北洛河、泾河

4

设市城市

十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及三个县级市

5

重点县级环境监测站

扶风、陇县、千阳、麟游、太白、彬县、旬邑、泾阳、永寿、长武、淳化、武功、白水、安塞、延长、洛川、延川、甘泉、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横山、镇巴、宁强、留坝、佛坪、白河、旬阳、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

6

固废管理机构建设试点县

雁塔、渭城、渭滨、眉县、耀州、潼关、略阳、勉县、宁强、汉阴、旬阳、商州、商南、宝塔、延川、志丹、洛川、吴起、神木、靖边

7

30 个重点示范镇

西安:蓝田县汤峪镇、户县草堂镇、周至县哑柏镇、长安区滦镇街办、阎良区关山镇、临潼区零口街办

宝鸡:扶风县法门镇、岐山县蔡家坡镇、眉县汤峪镇、凤翔县柳林镇

咸阳:长武县亭口镇、兴平市西吴镇、礼泉县烟霞镇、彬县新民镇

渭南:富平县庄里镇、华县瓜坡镇、韩城市龙门镇、蒲城县孙镇

铜川:王益区黄堡镇

延安:子长县杨家园则镇、黄陵县店头镇、延川县永坪镇、宝塔区河庄坪镇、洛川县交口河镇

榆林:神木县锦界镇、靖边县东坑镇

汉中:城固县崔家山镇

安康:汉滨区恒口镇

商洛:商州区沙河子镇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五泉镇

 

三、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转型
深入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突出环境优先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全过程控制,推动清洁生产、循环发展、绿色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做好清洁生产示范推广和强制性审核及评估验收工作,通过全过程控制减少污染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区域、园区、企业,大、中、小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形成互利共生关系。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对新建工业园区用生态经济理念进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推动现有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使园区成为绿色明珠。
强化结构减排,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新增量。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关闭除利用煤矸石的循环硫化床锅炉外的所有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水泥机立窑、落后石灰窑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皂素、小氮肥企业。提高并严格执行造纸、纺织印染、化工、冶金、建材、有色、农副产品加工、黄姜皂素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物新增量。建立退出企业补偿机制,淘汰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大幅降低污染负荷。
突出科技减排,提升环保科技对污染控制的贡献率。围绕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集成;围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预防和过程控制等先进成熟技术;围绕区域资源环境优势,优先研发集成推广高效绿色适用技术,推动生产绿色产品;围绕环保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努力在环保标准体系建设、环境政策与法规研究等领域开展环境综合管理技术研究。有序开展臭氧、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监测,并参与空气环境质量评价。开展有机污染物等复合污染问题研究,建立光化学烟雾污染预警系统。适时启动城市光污染、热污染等新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抓环保科技创新和技术集成,推动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
完善管理减排,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先进的监测预警、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化“规划环评”、“区域限批”、“行业限批”政策措施和“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制度。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渭河上下游污染补偿办法,将试点范围由市推广到县(市、区),将氨氮纳入试点因子。扩大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逐步将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纳入其中。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运用市场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费政策和金融政策,引导企业自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用经济杠杆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污染减排。将“保运行”作为管理减排的重点来抓。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和企业治污设施的日常有效运行。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和国控、省控污染源的人工监督性监测。要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厂等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运率、处理率、运行率,接受社会监督。
(二)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
深化工业水污染物减排。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典型涉水工业行业,如化工、饮料制造、造纸、食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黄姜皂素等,开展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水处理技术提升、排放标准及技术政策制定等全过程污染控制,实现节水减排,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重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先进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化工、饮料制造、造纸、食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黄姜皂素等工业行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比例不低于10%。
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大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全力推进汉丹江流域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全面启动并完成30个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加快关中、陕北现有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与管网建设,完善除磷脱氮工艺。统筹考虑供水、用水、节水与再生水利用,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大力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改进运营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付费政策,加强运营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和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推动畜禽养殖和集中式屠宰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养殖场沼气和生物发酵零排放养殖技术,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和集中式屠宰业污染治理,全省规模化养殖、养殖小区和集中式屠宰厂都要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并保证污染物削减率不低于70%。
(三)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继续推进火电行业污染减排。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95%以上,脱硝效率达80%以上。取消现有规模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抓好脱硫设施的达标稳定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90%。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役机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或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标。
加快非电行业污染减排。推进煤炭洗选加工水平,促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全力推进气化陕西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石油炼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钢铁行业建设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水泥行业新型干法窑开展降氮脱硝建设。35蒸吨以上的现有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新建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提高综合脱硫效率。
高度重视机动车污染控制。规范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全面推广“黄绿标”制度,加速淘汰“黄标车”。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甲醇汽油等新型清洁燃料。优化城市交通,大力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倡导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四、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保惠民
坚持以人为本,环保惠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一)继续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作为水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完成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禁止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水产养殖等活动。制定并实施超标和环境风险大的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方案,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提高饮用水源监测能力。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评估、水质监测信息定期发布等制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督促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地。
提升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水平。深入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实施“源头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控制排污总量,削减排放强度,切实改善水体质量,让渭河休养生息,打造生态渭河。到“十二五”末,渭河出省断面水质以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浓度计达到IV类标准,氨氮浓度达到Ⅴ类标准要求。按照“一河一策”思路,重点抓好典型支流的综合治理,争取两年内所有入渭支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使渭河成为关中城市群的“城中河”。加快实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2008-2012年)》、《陕西省渭河全线治理规划》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和节水工程,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力度,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以宝鸡、杨凌、渭南城市滨水景观带和西咸新区渭河生态景观带建设为重点,把渭河沿岸建设成为横贯关中的八百里绿色生态长廊,打造河、林、田、城与一体的城市滨水特色功能区。
加快汉丹江流域综合整治。坚定不移的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方针,完善汉江、丹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与资源特色和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淘汰关停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落后产业。加快发展陕南循环生态产业,打造生物制药、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等十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面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修订并实施《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流域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推广黄姜皂素等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清洁生产技术和循环利用技术。把工业污染防治、退耕还林草、水土保持、减灾防灾、发展特色经济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使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实施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改善大气和声环境质量
大力推进颗粒物污染防治。以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全面控制烟粉尘排放。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控制。制定更加严格的颗粒物地方排放标准,对烟尘排放浓度超过30毫克/立方米的火电厂进行除尘器改造,将现役烧结(球团)除尘器改造为袋式或静电等高效除尘器。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静电或布袋除尘器,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
启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保障2011年西安世园会和争办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原则,启动《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以西咸污染同治为基础,以西咸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构建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实施关中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程。严格控制水泥、化工、小火电、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建设,对大中城市人口聚集区的重污染排放企业实施战略性搬迁,集中整治低空排放污染源。对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检查,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减少阴霾天气。构建关中“环保模范城市群”,提升关中地区城市群空气质量,为“关天经济区”规划的实施提供可靠的环境支撑。
开展城市噪声污染控制。修订声环境功能区划,从城市布局上避免噪声扰民。推进城镇人居声环境质量改善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管,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市。
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从源头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冶金、建材、化工等产业资源利用率,控制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和城市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工程,控制甲烷排放。大力开展低碳城市、园区、企业、社区、村镇建设活动,引导低碳消费,倡导低碳生活。提高森林资源覆盖率,增加碳汇。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与统计分析,开展气候变化与环境质量、生态系统、人体健康、污染物减排协同控制等方面研究,探索开展低碳经济试点。
(三)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开展全省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和土壤污染修复制度。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实施污染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土壤污染环境监管。建立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全面掌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重点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监管,确保“菜篮子”、“米袋子”的安全。建立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制度,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工业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开展土壤修复试点示范。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和污水灌区农田为重点,开展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和风险控制试点工作。
(四)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维护生态安全
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制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监测、评估技术规范,开展生态监测和评估。健全综合监管和协调机制,制定系统保护行动计划。实施生态屏障战略,努力构筑“三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长江防护林、防沙治沙、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建设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构筑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全面启动大秦岭保护战略,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和抵御自然灾害等生态功能。抓好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争取设立秦岭国家中央森林公园,打造国际生态保护示范区。大力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打造公路、铁路千里绿色长廊,扩大身边增绿,让三秦大地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水平。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和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提高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重和自然保护区质量。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到2015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
强化对资源开发的生态监管。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作用。完善旅游、矿山和水能等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法规,落实企业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责任。加强水、电、林地等资源开发以及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等大型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生态保护。以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基地为目标,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水源建设和生态保护,坚持科学开发、集约开发、绿色开发。高度重视并逐步解决煤炭开采开发引起的地表塌陷、植被枯死、地表水径流量减少、地下水位下降等生态问题。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补偿机制,落实企业生态保护、恢复责任。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综合利用资源。
五、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制度政策,加强环境监管,努力防范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一)夯实环境风险管理基础,建立全防全控保障体系
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体系。开展环境健康损害调查,制定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监测、评估和信息交流机制,把环境风险纳入环境管理体系。设立环境污染损害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促进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和赔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环境风险应急响应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加快环境应急决策指挥救援网络建设,强化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分区域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夯实企业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制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标准和规范,实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二)提升核与辐射监管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开展辐射污染防治。完善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审评、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开展辐射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强化执法检查,提升监测技术,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
开展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完善放射性废物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规范行政许可、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保障运输安全。建设全省重点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库安全监控系统。将退役核设施纳入核废物管理,对放射性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加强人为活动造成的天然放射性水平增高的监督管理,推动对伴生天然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管。
(三)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遏制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夯实重金属防治基础。开展重金属污染调查,全面查清重金属污染物和排放企业、排放区域特点。建立重金属污染基本资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更新。修订完善重金属防治规划,制定监控和防治措施。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划定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在非重点防控区内鼓励探索符合产业政策的不同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
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限制新建涉重金属项目。加大对现有涉重金属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排查现有符合产业政策的涉重金属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安全防护距离内人群健康防控及历史堆存废渣的处理问题。
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有色金属冶炼业、电镀等表面处理(精饰)等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深入推进“双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清洁生产,规范管理,及时指导,推进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
专栏6 陕西省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

地市

名称

存在问题

防治对策

1

安康市

旬阳汞锑矿区

土壤、地表水、空气严重污染,汞矿采冶工艺及治污设施落后

优化采选冶工艺,完善治污设施,修复污染土壤;建设集中供水工程和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2

白河县硫铁矿区

土壤、地表水污染严重,威胁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废弃硫铁矿综合利用,土壤修复改良

3

宝鸡市

 

凤县铅锌冶炼区

铅锌采选冶三废排放导致土壤中铅镉等重金属污染

三废综合治理以及污染区适种经济林的筛选示范研究

4

凤翔长青工业园

铅锌冶炼污染导致园区儿童血铅超标

三废的综合治理以及污染区适种农作物的筛选示范研究、高风险人群健康动态调查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5

陈仓区铅锌冶炼区

废气治理存在问题及历史污染遗留问题

废气综合治理及土壤修复

6

眉县锌采选冶区

锌采选冶三废的排放导致土壤中的铅镉等重金属污染

三废综合治理

7

渭南市

潼关金矿采选冶集中区

历史上的金矿开采、三小提金导致的汞污染,后续开采使问题进一步加剧

污染综合治理及土壤修复

8

商洛市

 

商州铅锌采选冶炼区

三废排放威胁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对涉重企业三废等进行综合治理

9

商南县

2.3 万吨铬渣历史堆存导致土壤、地表水污染

铬渣堆存地污染土壤修复

 

10

 

洛南县

部分涉重金属企业治理设施工艺落后

对治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

11

镇安县

铅锌矿、金矿等采选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工艺落后、废渣处置存在问题

对重点涉重企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废渣进行综合利用

12

汉中市

 

勉县

涉重化学品制造企业、铅锌矿采选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工艺落后,部分企业周边土壤等环境要素污染严重

对重点涉重企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土壤修复

13

宁强县

铅锌矿采选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工艺落后,部分企业周边土壤等环境要素污染严重

对重点涉重企业废水进行深度治理;土壤修复

14

略阳县

涉重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工艺落后,废弃的硫铁矿的污染问题

对重点涉重企业废水、废气进行深度治理,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15

西 安

西安户县电镀工业园及污灌区

西安北郊早期的电镀污水灌溉,导致局部土壤重金属的蓄积;园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增加电镀污水处理能力及土壤修复

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涉重金属企业全部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加强日常监控,逐步安装重金属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金属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四)提高固体废物处置水平,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固体废物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管理,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减量化”示范工程。制定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间加强废物交换利用。
强化危险废物污染治理。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投入运营,汉中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完成建设并按期投入运营,加快建设榆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完成历史堆存铬渣处理后的污染场地修复、多氯联苯(PCBs)电力设备及其污染土壤安全处置。完成陕南矿山开采、冶炼集中地区堆存的尾矿渣处置。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和费用保障机制,确保各设区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正常运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程,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系统,建设县城及重点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推广资源化方式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处置,基本解决污泥污染问题。
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加大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力度,推动公约增列POPs类物质的淘汰、削减和控制。健全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的行业准入标准,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控制生产、加工和使用总量。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新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许可制度及危险化学品排放、转移登记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鼓励新建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实行园区化集中管理,完善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六、坚持分类指导,实现协调发展
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管理的环境保护政策。加大对环境敏感地区、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特殊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城乡、区域统筹,逐步实现基本均衡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
(一)推进分区分类指导战略,促进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注重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对限制开发区,注重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服务功能的基本稳定;对禁止开发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对具有一定的资源开发潜力但目前尚未开发的区域,严格环境准入,规范引导自然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建立和实施生态补偿,提高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关中地区要按《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统筹规划,加快提升城市功能。严格环境准入,着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大力发展无污染的现代服务业,推动实现优化开发、创新发展。
陕北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纳污能力、生态资源、水资源超载,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力度,提高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对该区域内资源富集、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淘汰污染重的落后产能,为先进的能源开发和资源深加工产业腾出容量空间,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陕南地区环境承载力较强但区域敏感,要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的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实现循环发展。
(二)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效管理,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环境污染防治同步推进。
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结合林业部门“三划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深入开展“十百千”生态示范创建工程。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村庄或连片村庄为基本单元,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由点到面”的基本原则,在咸阳市、宝鸡市、杨凌区率先开展集中连片的农村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不断放大综合示范效应,力争“一年见效,两年连片,三年推开”。解决一批迫在眉睫的农村环境问题,建设一批农村环保示范工程,推广一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培养一批农村环保骨干人才,探索一套推进农村环保的方法路子,带动全省农村环保工作深入开展。
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30个重点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保护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监管。开展30个重点镇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提高水源地保护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饮水安全。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在城市或乡镇周边村庄,将污水纳入城市或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在人口集中村庄或集镇,推广宝鸡市微动力、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以及人工湿地等不同模式;在分散居住地区,推广分户式生活污水生物处理池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处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在城郊结合部和关中平原交通便利地区,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鼓励推广旬邑县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的经验;在陕南、陕北人口集中居住地区,因地制宜在重点集镇、人口集中村庄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辐射周边村镇的垃圾处理;在陕南、陕北人口居住分散地区,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回收,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鼓励就地堆肥、减量处理。大力推进农村医疗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抓好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加快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严格农村工业项目环境准入,严防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优化农村工业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无污染、少污染、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产业。引导分散的农村工业企业向村镇工业功能区和工业园区集聚,实施集中治污。强化对村镇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生态保护与排污监管,防止“污染转移”。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和农业生产的工业园区环境治理。开展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源调查,加强综合整治和监管,消除工矿污染对村庄水环境、居住区、农田等的影响。
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加强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构建数字环保,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完善环境监控网络建设。修订城市声环境、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规范常规监测点位设置。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扩建和新建超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站、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市级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提升改造现有的水、气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核设施周围及重点放射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完善省、市、县级环境监控平台和应急平台,健全应急指挥中心、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形成“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权责明确的环境执法监督、科学配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反应迅捷的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四大网络体系。
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形成完善的环保专网、城域网、局域网以及与本级政府部门间的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完善各级环保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扩大在线办事功能,实现环境信息资源全民共享,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升设备运用能力和维护管理水平,保障在线监控网络正常运行。
加强基层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完成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环境监测省、市、重点县标准化建设;省、市两级辐射监察监测机构、宣教管理机构及信息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配置应急仪器设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设区市及20个试点县固废管理机构。
建立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农村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现环境监察队伍向重点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延伸。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定期监察监测,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建立环境监管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渠道和机制,保障环境监测网络、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环境信息网络等的运行,保障监测执法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经费。加强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一支数量适宜、素质精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环保人才队伍。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环保科技创新体系、环保标准体系和环保技术管理体系,培育构建技术先进、功能完备、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市场竞争力强的环保产业体系。
七、落实八项举措,实施六大工程
“十二五”期间,全省环保工作将以四个“确保”为核心,继续采取总量核查、目标责任书、流域规划评估、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等措施,着力落实八项举措。即:在“建”字上下力气,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在“治”字上出措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在“退”字上作文章,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防”字上探思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管”字上求突破,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在“创”字上上台阶,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研”字上寻对策,发挥环境科技支撑作用;在“培”字上下功夫,构建优质人力资源团队,认真组织实施六大环保工程。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立足于喝上干净的水,削减水污染物总量和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和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专栏7  陕西省“十二五”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内容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程项目

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点源治理工程、地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非点源防治工程、地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工程、应急替代水源环境保护工程等六大类、 31 个小类的工程项目建设,保障我省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全面达标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实施现有 62 家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20 家以上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建设工程,确保具备除磷脱氮能力,运行效率和负荷由 2010 年的 70% 提高到 2015 年 90% 以上。

新建、扩建 169 家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 220 万吨 / 日,确保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5% 以上,县(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 以上, 30 个重点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50% 以上 .

新建、改造再生水处理设施和输水管网,确保陕北、关中设区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 20% 以上,县(市、区)达 10% 以上;陕南设区市达 10% 以上。新建、改造水处理污泥处理设施,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 50% 以上;

预计以上工程建设可实现 COD 减排量 15.8 万吨,氨氮减排量 2.4 万吨。

工业废水治理工程项目

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抓好占工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80% 的重点企业的废水达标排放和总量削减。主要工程内容有:淘汰关闭 20 家造纸、氮肥制造、皂素企业;实施 81 家造纸、化工、食品加工、饮料制造、纺织、医药企业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水处理技术提升等全过程污染控制工程;建设钢铁、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

预计以上工程建设可实现 COD 减排量 4.17 万吨,实现氨氮减排量 0.24 万吨。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在渭河流域实施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大幅降低支流污染负荷;实施干流城市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构建绿色生态长廊;实施典型涉水工业行业全过程污染控制工程建设,削减 COD 和氨氮排放总量;完善渭河水质水量监控体系和上下游污染补偿制度,将渭河打造成为关中城市群的“城中河”。

在汉丹江流域,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复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和水土保持规划》,修订并实施《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正常运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快实施工业污染防治、退耕还林草、水土保持、减灾防灾工程建设。

(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立足于呼吸清洁空气,减轻酸雨危害,统筹实施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噪声污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程,改善重点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
专栏8  陕西省“十二五”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内容

火电行业烟气脱硫脱硝项目

关闭 24 台、 1390MW 火电机组,对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加强管理及提标改造,新建 45 台、 17560MW 重点火电机组脱硝设施。预计减排二氧化硫 28.14 万吨 , 氮氧化物 20.58 万吨。

非电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工程项目

实施气化陕西工程,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脱硝工程; 3 家水泥企业烟气脱硝综合示范工程改造;有色冶炼企业二氧化硫工程治理;石化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加热炉和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炼焦企业烟气脱硫工程;现有企业 35t 以上锅炉脱硫脱硝工程建设。预计减排二氧化硫 2.61 万吨 , 氮氧化物 1.74 万吨。

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项目

实施关天经济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程,建立区域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火电、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控;臭氧、细颗粒物( PM2.5 )等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光化学烟雾污染预警系统建设;城市创模工程;机动车尾气控制工程;工业烟粉尘治理工程;道路扬尘治理工程等。

城市噪声污染控制工程项目

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从城市布局上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建设宁静社区、宁静城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程项目

实施陕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改造建设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和城市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工程建设等。

(三)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立足于实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能源、清洁田园,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开展村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综合处置,实施集中连片整治,改变农村环境面貌;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大力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监管,确保城乡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安全。
专栏9 陕西省“十二五”农村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内容

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工程项目

编制和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逐步划定重点乡镇、联村集中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重点乡镇、联村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监管;开展重点乡镇、联村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

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 246 个乡镇和 4000 个村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到 2015 年,全省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比例达到 15% ,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10%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比例达到 15%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20% 。

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

在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屠宰企业建设污染防治与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大力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养殖场沼气和粪便生产有机肥生物发酵零排放养殖(删)技术,使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达到无害化和资源化。

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项目

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广农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合理利用秸秆资源,提高农户沼气普及率。

“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项目

全省启动实施 10 个生态县(区)、 100 个生态乡(镇)、 1000 个生态村创建。

(四)重金属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全面查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落实监测和防治措施。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产业淘汰退出、民生应急保障、修复技术示范、清洁生产示范、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
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专栏10  重金属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内容

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实施以减少重金属排放、减少污染损害事件的发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和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建设项目,包括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涉重金属行业 “提标升级”或深度治理项目、资源化回用项目、建设污染源环境风险防控设施项目、工业园区重金属“三废”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等。

落后产业淘汰退出项目

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或符合产业政策但污染排放经治理后仍长期不达标的企业,关停落后产能和污染高排放集中区的小企业,共计 31 家。

民生应急保障项目

包括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严重污染土壤修复工程、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及修复治理项目、对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的饮水困难等生产生活基本条件丧失的移民安置工程等。

清洁生产工艺技改项目

通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含重金属原材料的应用,减少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重金属副产物或污染物产生,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降低环境风险。

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技术示范项目

包括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生物化学修复示范工程,土地流转修复示范工程等。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项目

开展区域性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工程,解决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且责任主体灭失的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问题。包括污染隐患严重的尾矿库、废弃物堆存场地、受重金属污染农田、填埋场周边、矿区生态环境破坏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试点工程。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项目

建设汉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陕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宝鸡、延安、安康、商洛医废集中处置项目;多氯联苯治理工程和铬渣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建设等。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 45 个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现有简易垃圾处理场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项目建设等。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陕北能源基地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利用工程、陕南有色金属采选尾矿渣综合利用及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建设等。

(五)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并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生态监测系统、应急响应系统、环境信息化系统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控系统等,形成“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权责明确的环境执法监督、科学配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反应迅捷的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四大体系。
专栏11  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内容

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新建县级监测站 11 个、改造和完善 24 个。 新建省 环境监测站 实验室 3500m 2 , 市级实验室 25000m 2 ,县级实验室 35000m 2 ,改造 41000m 2 ,到 2015 年,省、市及重点县级监测站人、财、物等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新建 30 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29 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扩建 71 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新建 10 个设区市 27 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在 秦岭和陕北各新建 1 个生态环境监测站, 西安和榆林新建 2 个超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在西安市新建 60 个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站;扩建完善 304 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新建 300 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新建 10 个市级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

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项目

将环境执法职能向下延伸,重点镇和重点工业园区设立机构,落实人员。 全省 125 个环境监察机构配备现场通讯指挥设备、现场数据传输设备、移动执法终端等现代化装备,形成反应快速的现场执法能力和立体覆盖的高科技执法装备体系。 到 2015 年,省、市、县三级监察队伍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建立健全市级辐射环境监管机构,省、市和重点县核与辐射监测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

新增水体、土壤、大气辐射省控点,建设覆盖全省的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省级放化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等。

建立全省统一的辐射环境安全预警监测系统,完善重点涉核企业核安全预警站点和对照点的建设;完成陕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废源)库(眉县)自动站点的建设;建立核设施流出物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潜在、可能的核事故的预警功能。

建设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包括重点辐射污染源在线监控信息系统、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能力等。

放射性废物收贮信息联网系统、闲置放射源信息数据库。旧放射性废物库退役、重点核技术利用企业放射源安全处置、铀钍矿伴生放射性矿废物处置工程建设等。

环境监管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项目

实施省、市两级宣教管理机构及信息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设区市及 20 个试点县固废管理机构。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形成完善的环保专网、城域网、局域网以及与本级政府部门间的电子政务外网和环保政府门户网站。

成立省级独立的环境应急机构 , 专职的市、县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省、市、县级环境应急平台,健全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完善指挥调度系统,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开发建设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处置动态管理系统及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动态数据库系统。 在宝鸡、渭南、安康、榆林 4 市建立辐射周边区域的省级综合性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六)全民环保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环保队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人员素质,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实施人才引进工程,优化人员结构;实施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工程,构建环保科技创新、环保地方标准及环境技术管理三大体系;开展环保政策法制建设和环境基础教育、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专栏12  全民环保素质提升重点工程内容

环保队伍素质提升及人才引进工程

稳妥推进系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围绕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重金属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业务领域,开展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环保队伍素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知识,提高各级领导环境与综合决策能力。

环保科技提升 和环保产业发展工程

大力实施环保科技创新体系、环保地方标准体系及环境技术管理体系三大工程建设。全力推进“重大水专项”渭河课题的实施。重点开展 5 个领域、 19 个优先主题的科学研究。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 5 个,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各 1 个;制定和颁布 20 个以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研发和集成 20 项科技含量高、应用效果明显的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培养和引进 50 名高层次科技人才,有针对性地遴选 100 项先进成熟的环保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并大力支持产业化发展。

加大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投入,组建 环保投资控股公司, 支持环保企业技术创新。 重点培育 10 个产值 50 亿元以上、从事污水处理、废气治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 、 环境监测仪器仪表 、 节能与清洁生产装备、新型环保材料等 为主导产业的环保产业集团, 建设十大环保产业园区。

环保政策法制建设及公众 生态文明意识提升 工程

开展《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推进环保系统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和监督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

推进绿色文明示范工程。成立陕西省环境保护培训学院,开展环境基础教育、专业教育、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六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资金需求约为1000亿元,加上全省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投资和生态建设投资,陕西省“十二五”期间环保总投资将达到2500亿元,约占“十二五”GDP总量3%。
工程投入中,总量减排、污染治理投资以企业投入为主,各级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生态与农村环保、水源保护、区域流域综合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投资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并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八、构建长效机制,保障规划实施
强化政策创新,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一)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各级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到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的环保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各级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相关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问责制和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对“区域治理、污染减排”等综合性工作,建立“政府领导、环保抓总、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各级政府要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提高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必须坚持环境优先,充分考虑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提高综合决策的科学性。将环境保护做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各级党政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相关工作中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严格查处环保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完善和实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三)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制度
制定《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明晰国家及地方法规中未规定的内容;制定《陕西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对总量控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停产治理进行规范;试行“一山一法,一水一法”等专项立法,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行为实行法律规范;对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订。法规与规章制定时要认真考虑基层的执法能力,为基层执法机关的严格执法创造有利条件。要在制度中明确执法部门以及实施法律的经费等保障条件,防止法律流于形式。要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调整和强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研究解决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问题。要建立经费保障渠道和机制,将环境执法、监测、宣教、信息、科研等经费足额落实到财政预算科目,保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加强环境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监察能力和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实现全方位立体式的环境监管。
(五)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明确国家、地方各级政府以及企业的环境保护事权财权,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创新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加强排污费等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对饮水安全、生态与农村保护、环保试点示范、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关停计划,对提前主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加大“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以确保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要切实夯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积极探索增加环保投入渠道,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原则,确保环保投入同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例。
(六)创新环境经济政策
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的收费政策,完善反映环境资源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的环境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初始分配有偿取得试点,在渭河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初始分配有偿取得试点。三是调整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收费机制。四是建立环保税收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五是制定支持中水回用、矿井水和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鼓励节约用水和污水资源化。六是建立体现社会公平的区域环境补偿机制。重点解决下游对上游、开发区域对保护区域,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问题。七是进一步深化环保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各个层面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七)加强环保科技研究
加强重大环境资源问题的基础性研究,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撑。一是开展生态安全战略研究。根据全省三大区域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选择煤炭、电力、焦炭、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渭河、汉、丹江等重要河流,研究提出保障流域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对策措施。二是研究主要流域和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与生态适宜性分区,预测重大环境资源制约性因素的变化趋势,为统筹各地的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建立环境容量和资源禀赋对产业发展的倒逼机制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总量核定、分配等总量控制相关技术研究,为陕西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深入开展做技术储备。
(八)加大环境宣传力度
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理念,培育全民生态道德意识,强化生态危机意识,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多层次搭建政府与公众对话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公示制度、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扩大公众对环保信息的知情权和有关决策的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畅通环境信访、12369环境热线、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九)加强各部门环境保护力度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综合管理,推进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发展改革和财政等综合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和投资政策,做好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发展改革和工业管理部门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重大项目推进,合理调控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实施能源结构战略调整,显著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科技部门要加强对脱硝、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要控制生态用地的开发,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治理恢复,防止地下水过度开发和污染,保障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城建部门要统筹城乡开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交通、铁道等部门要加强公路、铁路、航道建设与运输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提升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水利部门要组织实施重大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利用和调配,统筹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旅游区的环境保护;农业部门负责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减少流失和环境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节水、农业物种资源和草地生态保护。(陕西省环保厅)